question-icon 股权代持情况下执行异议之诉该如何处理?

我是实际出资人,和名义股东签了股权代持协议。现在名义股东的债权人要执行这部分股权,我提出执行异议之诉,但是不太清楚相关法律程序和自己的权益,想了解在股权代持情况下执行异议之诉该怎么处理,自己能不能阻止股权被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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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股权代持的情形下,执行异议之诉是实际出资人(隐名股东)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途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股权代持和执行异议之诉。股权代持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处置方式。简单来说,就是实际出资人出钱,但让别人在公司里当“明面上”的股东。而执行异议之诉是指当事人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实体权利存有争议,请求执行法院解决争议而引起的诉讼。当名义股东的债权人申请对代持股权进行强制执行时,实际出资人就可以通过执行异议之诉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法律依据方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是重要的参考。其中规定,案外人提出的执行异议,如果要得到法院支持,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对于股权代持中的执行异议之诉,实际出资人需要证明自己是股权的实际权利人。这通常需要提供股权代持协议、出资证明等证据。比如,实际出资人按照协议向公司出资的转账记录,就可以作为出资证明。 法院在审理股权代持执行异议之诉时,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判断。一方面会审查股权代持协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如果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协议就是有效的。另一方面,会考虑实际出资人是否实际行使了股东权利,比如是否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是否获得了公司的分红等。 然而,实际出资人要成功阻止股权被执行也并非易事。因为从外部来看,名义股东是登记在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的股东,具有公示效力。债权人基于对登记的信赖,有理由相信名义股东就是股权的权利人。所以,实际出资人需要承担较重的举证责任,来证明自己才是真正的股权所有人。如果实际出资人能够充分证明自己的权益,法院可能会支持其执行异议,停止对代持股权的执行。但如果证据不足,法院可能会驳回执行异议,股权会被强制执行。 总之,在股权代持执行异议之诉中,实际出资人要积极收集和提供相关证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要充分了解法律规定和诉讼程序,必要时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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