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抵的进项税抵扣时如何处理?


留抵的进项税指的是当企业当期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时,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可以留到下期继续抵扣。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其处理方式。 在会计处理方面,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对于留抵税额,无需做专门的会计分录。因为在核算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时,正常记账即可体现留抵情况。企业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按应计入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的金额,借记“在途物资”或“原材料”、“库存商品”、“生产成本”、“无形资产”、“固定资产”、“管理费用”等科目,按当月已认证的可抵扣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当月未认证的可抵扣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当发生销售业务时,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销项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如果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形成留抵税额,自然反映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的借方余额中。 在税务申报处理上,依据《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管理操作规程(试行)》,在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时,纳税人应准确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留抵税额会自动填入主表“上期留抵税额”栏次,参与本期应纳税额的计算。系统会根据填报的数据自动计算本期应纳税额,如果本期销项税额大于包含上期留抵税额在内的可抵扣进项税额,那么差额就是本期应缴纳的增值税;如果本期销项税额小于可抵扣进项税额,那么留抵税额会继续留待下期抵扣。 此外,自2019年4月1日起,我国开始全面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符合相关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条件包括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的;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的;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等。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在申请留抵退税时,需要准确填写《退(抵)税申请表》,并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