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抵税额抵扣下月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我公司这个月有留抵税额,打算用来抵扣下个月的税款。但我不太清楚在会计上该怎么处理,不知道留抵税额抵扣下月的会计分录该怎么做,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展开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留抵税额的概念。留抵税额就是当企业当期的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时,产生的差额部分,这部分差额可以留到以后的纳税期间继续抵扣。 在处理留抵税额抵扣下月的会计分录时,一般情况下有以下几种情形: 如果企业是一般纳税人,并且执行的是一般计税方法,当本月出现留抵税额时,通常不需要做特殊的会计分录。因为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科目会出现借方余额,这个借方余额就表示留抵税额,它会自动结转到下个月。 假设下个月企业实现了销售,有了销项税额,此时可以进行抵扣。比如下个月销项税额为 A 元,留抵税额为 B 元(B 小于 A),那么本月应缴纳的增值税为(A - B)元。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A - B 贷:应交税费 - 未交增值税 A - B 实际缴纳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 - 未交增值税 A - B 贷:银行存款 A - B 依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 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当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等明细科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下设置“进项税额”、“销项税额”等专栏,通过这些专栏的核算和结转,清晰反映企业增值税的计算和缴纳情况。所以,企业在进行留抵税额抵扣及会计分录处理时,要严格按照这些规定进行操作,确保财务核算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