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家换地后一家土地被征收该怎么处理?
我和邻居家换了地,当时也没签啥书面协议,就是口头说好了。现在他家那块地被政府征收了,我就有点懵,不知道这种情况该咋处理,是补偿归我还是归他啊,也不清楚法律上是咋规定的,想问问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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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两家换地后一家土地被征收的情况下,处理方式需要根据换地的具体情况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首先,我们要明确换地行为的法律性质。换地实际上是一种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互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种或者各自需要,可以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并向发包方备案。也就是说,只要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户之间进行土地互换,并且遵循了相关规定,这种互换是受法律保护的。 如果两家换地时签订了书面合同,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那么处理起来就相对简单。按照合同的约定来确定被征收土地的补偿归属。例如,合同中约定换地后土地的一切权益归对方所有,那么土地被征收后的补偿款就应该归接手土地的一方。 但如果像很多农村地区常见的那样,只是口头约定换地,没有签订书面合同。这时候,就要看是否向发包方进行了备案。如果已经备案,即使没有书面合同,也能在一定程度上证明换地的事实,土地承包经营权已经发生了转移,征收补偿通常应归实际经营该土地的一方。要是没有备案,可能就需要双方提供其他证据来证明换地的情况。比如,双方的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 在实践中,如果双方对补偿款的归属产生争议,可以先尝试自行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进行调解。调解也无法解决的话,当事人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确定补偿款的归属。总之,在处理这类问题时,要依据法律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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