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到医疗纠纷该如何处理?


当遇到医疗纠纷时,可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首先,要及时收集和保留证据。证据是处理纠纷的关键,它能帮助我们还原事情的真相。比如病历资料,它详细记录了患者的病情、诊断、治疗过程等信息;检验报告能反映患者身体各项指标的情况;还有药品和医疗器械等实物,这些都可能成为判断医疗行为是否存在问题的重要依据。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患者有权查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医疗费用以及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病历的全部资料。 其次,与医疗机构进行协商。这是解决纠纷比较直接的方式。患者可以先尝试和医院相关部门,如医务科等进行沟通,说明自己的情况和诉求。在协商过程中,要保持冷静和理性,提出合理的赔偿要求。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就可以签订和解协议,纠纷也就得到了解决。 若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它具有中立性和专业性,能够公正、公平地处理纠纷。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申请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的,由医患双方共同向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一方申请调解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征得另一方同意后进行调解。 如果对调解结果不满意,还可以通过行政途径解决。患者可以向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提出处理申请,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调查结果,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作出相应的处理。 最后,还可以选择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这是最具权威性和强制力的解决方式。患者需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提供相关证据。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在诉讼过程中,可能需要进行医疗损害鉴定,以确定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民事诉讼的程序和规则,为患者通过诉讼解决医疗纠纷提供了法律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