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发生的医患纠纷该如何处理?


在近几年,医患纠纷是较为常见且备受关注的社会问题。医患纠纷通常是指医方(医疗机构)与患方(患者或者患者近亲属)之间产生的纠纷,涵盖医疗技术、医疗服务、医疗伦理等多个方面的争议。 当发生医患纠纷时,处理途径主要有以下几种: 首先是协商解决。这是最直接的方式,患者和医疗机构可以就争议的问题进行沟通和协商,达成一致的解决方案。这种方式具有灵活性和高效性,能避免繁琐的法律程序。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医患双方选择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应当在专门场所协商,不得影响正常医疗秩序。医患双方人数较多的,应当推举代表进行协商,每方代表人数不超过5人。 如果协商不成,患者可以申请人民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会居中调解,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这种方式具有专业性和公正性,能有效解决纠纷。《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申请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的,由医患双方共同向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一方申请调解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征得另一方同意后进行调解。 此外,还可以通过行政调解的方式,向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提出调解申请。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调解。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接到调解申请后,应当及时了解情况,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若以上方式都无法解决纠纷,患者可以选择通过诉讼途径,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会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民事诉讼的程序和规则,为患者维护自身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 在处理医患纠纷过程中,患者需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病历、检查报告、诊断证明等,这些证据对于维护自己的权益至关重要。同时,要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解决纠纷,避免采取过激行为,否则可能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