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应对专利侵权纠纷诉讼?


当面临专利侵权纠纷诉讼时,以下是一些应对的步骤和方法。 首先,要对诉讼文件进行仔细的研读。这里所说的诉讼文件,主要就是原告递交给法院的起诉状和相关的证据材料。通过认真阅读起诉状,你能了解原告具体告你什么,也就是侵权的具体内容,比如是说你生产的某个产品侵犯了他们的专利技术,或者是在宣传过程中使用了他们受专利保护的方法等。同时,查看证据材料可以知道原告掌握了哪些能证明你侵权的依据。这一步非常重要,就像打仗前要了解敌人的情况一样,只有清楚了对方的诉求和证据,你才能有针对性地进行应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所以你有一定的时间来做好这第一步。 其次,要对自身的情况进行全面的评估。一方面,分析自己是否真的构成了侵权。判断的依据就是原告所主张的专利权利要求书。专利权利要求书就像是这个专利的“边界”,明确了专利所保护的范围。你要看看自己的产品或者行为是否落入了这个范围之内。比如,如果专利保护的是一种特定结构的机械装置,你就要对比自己的产品结构是否与之相同或者实质性相似。另一方面,查看自己是否有合理的抗辩理由。常见的抗辩理由有很多,比如专利无效抗辩,也就是说你可以去寻找证据证明原告的专利不符合专利授予的条件,像不具有新颖性、创造性等;先用权抗辩,如果你在原告专利申请日之前就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就可以以此进行抗辩;合法来源抗辩,如果你的产品是从正规渠道合法购买来的,并且你不知道该产品是侵权产品,也可以作为抗辩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七十七条就规定了合法来源抗辩的相关内容。 然后,积极收集相关的证据。证据是在诉讼中维护自己权益的关键。如果你认为自己不构成侵权,就要收集能证明这一点的证据。比如,你可以收集自己产品的研发过程资料,证明你的产品是自己独立研发出来的,和原告的专利没有关系;或者收集市场上在原告专利申请日之前就已经存在类似产品的证据,来证明原告的专利不具有新颖性。如果你有上述提到的合理抗辩理由,也要收集相应的证据来支持。比如主张先用权抗辩,就要提供在原告专利申请日之前你已经开始制造、使用或者做好准备的相关证据,像生产记录、采购合同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等。所以你可以从多个方面去收集证据。 最后,根据前面的评估和证据收集情况,选择合适的解决途径。你可以选择和原告进行协商和解。通过协商,双方可以就赔偿金额、停止侵权的方式等达成一致意见,这样可以节省时间和精力,避免进一步的法律纠纷。如果协商不成,那就要积极准备参加诉讼。在诉讼过程中,要按照法院的要求按时提交答辩状和证据材料,按时参加庭审,在庭审中合理阐述自己的观点和理由。总之,面对专利侵权纠纷诉讼不要慌张,要依据法律规定,通过合理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