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伤该如何处理?


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遭遇工伤,处理起来相对复杂,但劳动者依然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以下为你详细介绍处理办法: 首先,要确定劳动关系。虽然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只要能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在法律上依然能获得认可。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其次,进行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诊断病历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再者,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最后,获取赔偿。如果认定为工伤且完成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者可以根据鉴定结果向用人单位主张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若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大部分费用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那么所有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都将由用人单位承担。若与用人单位就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民事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 总之,即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在遭遇工伤时也有法律保障。关键在于及时收集证据,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处理,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