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回劳务安排工作不合理怎么办?


在劳务派遣的情形中,当用工单位将劳动者退回,而劳务派遣单位安排的工作不合理时,我们需要从法律角度来分析相关问题和解决途径。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劳务派遣的概念。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在这种模式下,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形成劳动关系,而与用工单位则是劳务用工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不存在这些法定情形,用工单位退回劳动者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当用工单位合法退回劳动者后,劳务派遣单位有义务为劳动者重新安排合适的工作。这里的“合适”,通常要考虑工作岗位、工作条件、劳动报酬等与原工作具有相当性。如果劳务派遣单位安排的工作明显不合理,比如工作强度大幅增加、工资待遇显著降低等,这可能构成对劳动者权益的侵害。 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可以与劳务派遣单位进行协商,明确指出新工作安排的不合理之处,要求其重新安排合适的工作。如果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劳务派遣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此外,劳动者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通过劳动仲裁,劳动者可以要求劳务派遣单位重新安排合理工作,或者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要求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等。总之,劳动者要善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在劳务派遣中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