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派遣工被用工单位退回后该如何赔偿?

我是一名派遣工,最近被用工单位退回了,心里很忐忑,不知道这种情况我能不能得到赔偿。我想了解一下具体在哪些情况下能获得赔偿,赔偿标准又是怎样的,麻烦大家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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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派遣工被用工单位退回后的赔偿问题,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要明确劳务派遣的关系。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将该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从事劳动的一种特殊用工方式。在这种关系中,劳务派遣单位是法律意义上的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 如果是由于用工单位的不当行为导致派遣工被退回,比如用工单位违反了劳务派遣协议,或者没有合法的理由就将派遣工退回,这种情况下构成非法退回。此时,派遣公司应再次派驻该员工。若派遣公司在劳动合同终止时,派遣工可能有权获取赔偿。赔偿金额通常根据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工作超过六个月未满一年的,视为一年;不足六个月的,则给予半个月工资。并且,劳务派遣机构应以经济补偿为基础,向被解雇者支付双倍的赔偿金。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相关规定,比如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形,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若是因为非过失性的原因而导致的解雇,例如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企业转产、技术革新或经营方式调整的等情况,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务派遣工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只需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即可。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最后,若确系因被派遣者自身的过失行为所致,比如严重违反了用工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等,那么劳务派遣机构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派遣工通常也无法获得赔偿。 总之,派遣工被用工单位退回后能否获得赔偿以及赔偿的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建议派遣工妥善保存相关证据,以便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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