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离婚手续怎么办理?


办理离婚手续,通常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下面分别为您介绍在郑州办理这两种离婚手续的相关内容。 协议离婚,也就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在郑州办理协议离婚,首先要准备好相关材料,一般包括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双方需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离婚协议书是否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等。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以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等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届满后,双方再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离婚需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在郑州,如果要进行诉讼离婚,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提起诉讼时,需要准备好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相关证据材料等。法院受理案件后,会先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法院会根据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等情况进行判决。如果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