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商品房,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否成立呢?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商品房的认定。商品房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营的房屋,建成后用于市场出售出租的房屋。简单来说,就是开发商盖好房子拿到相关手续后,面向社会大众公开销售的房子。 从法律规定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企业。他们在符合土地出让、规划许可等一系列法定程序后建设的房屋,具备向不特定社会公众销售的条件,这样的房屋通常就认定为商品房。比如常见的住宅小区,开发商取得土地,按照规划建设多栋住宅楼,然后将这些房屋推向市场售卖,这些房子就是典型的商品房。 接下来,我们谈谈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否成立的问题。合同成立是一个很重要的法律概念,它意味着双方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了一致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对于商品房买卖合同,一般是采用书面形式。合同成立需要满足几个关键条件。一是要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也就是买房的人和卖房的开发商。二是当事人之间要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对于商品房买卖合同来说,主要条款通常包括房屋的基本情况(如位置、面积、户型等)、价款、付款方式、交付时间等。如果双方对这些主要条款都协商一致,并且以书面形式固定下来,合同一般就成立了。 例如,购房者和开发商签订了书面的购房合同,合同里明确写了房屋的具体地址、面积大小、总价款以及付款方式和交房时间等内容,双方都在合同上签字盖章了,那么这个商品房买卖合同通常就成立了。但如果双方虽然谈了购房的事情,但是对于房屋价款等关键条款还没有达成一致,或者没有签订书面合同,那么合同就可能还没有成立。所以,判断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否成立,要综合考虑双方是否就主要条款协商一致以及合同的形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等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