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引发财产纠纷时如何认定夫妻共同债务?


在离婚引发财产纠纷的情境中,认定夫妻共同债务是一个关键问题,它直接关系到双方的财产权益。下面将详细解释如何认定夫妻共同债务。 首先,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为维持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对于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认定相对简单。比如夫妻双方一起在借条上签字借款,或者一方先借款,另一方事后明确表示认可该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况。而对于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这通常包括为家庭购买生活用品、支付子女教育费用、医疗费用等。这些债务一般被认为是夫妻共同债务,因为它们是为了维持家庭的正常生活。例如,一方为孩子支付学费而向他人借款,这种债务就属于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然而,如果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比如一方私自大额借款用于投资,且该投资收益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这种情况下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债权人如果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那么仍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比如债权人有证据证明该投资是夫妻双方共同参与决策且收益用于家庭生活,那么这笔债务就可能被认定为共同债务。 在离婚财产纠纷中,当涉及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时,双方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如果一方认为某笔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证明该债务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且自己没有共同举债的意思表示。而债权人若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也需要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总之,认定夫妻共同债务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