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如何认定?
我在负责一个项目招标工作,听说有人会化整为零来规避公开招标,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该怎么认定。我担心在工作中遇到这种违规行为却识别不出来,想了解认定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的具体方法和标准,避免项目招标出现问题。
展开


在招标活动里,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是一种违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把本应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拆分成多个小项目,以此来逃避公开招标的程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明确,招标人对招标项目划分标段的,应当遵守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不得利用划分标段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不得利用划分标段规避招标。 对于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的认定,可从以下方面着手。一是项目拆分的合理性。若项目拆分缺乏正当理由,比如没有技术、管理等方面的合理依据,仅仅是为了让项目规模低于公开招标的标准,那么就可能被认定为化整为零。二是时间间隔。如果多个相似项目在短时间内相继招标,且这些项目本可以整合为一个项目进行招标,也可能存在规避公开招标的嫌疑。三是资金来源和项目性质。如果拆分后的小项目资金来源相同,且项目性质紧密相关,却分别招标,这也可能属于违规行为。相关监管部门在认定时,会综合考虑以上因素,结合具体项目情况来判断是否存在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的问题。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