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贯彻执行《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
我家这边可能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不太清楚具体按照怎样的流程和要求来执行相关细则。想了解在实际操作中,政府部门、征收单位以及我们被征收人分别要遵循哪些规定,希望能详细了解关于贯彻执行这个细则的具体内容。
展开


《关于贯彻执行〈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的若干意见》是为了更好地落实《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而制定的。 首先,在政府职责方面,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要严格按照《实施细则》的基本原则,执行各项规定程序,做到过程全透明、结果全公开。比如建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公信评议制度,成立评议监督小组,这个小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居(村)委的干部以及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组成,还可吸纳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推荐或者选举的代表参加,对征收补偿工作全过程监督评议。同时,区政府要做好信访接待工作,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及《上海市信访条例》处理信访问题。 其次,组织领导与部门分工也有明确规定。区人民政府要成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成员单位包含房屋行政管理、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管理等多个部门,办公室设在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是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并且要设立房屋征收事务中心(事业单位性质),具体承担事务性工作,各区要为其配备人员和编制。相关部门都要按规定履行职责、相互配合。 另外,在征收实施过程中,各个环节都要严格依照《实施细则》执行,包括征收范围的确定、征收补偿的标准等。 相关概念: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实行征收并给予补偿的行为。 房屋征收事务中心:是事业单位性质,具体承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事务性工作,比如资料收集、初步评估等基础工作 。 房屋征收公信评议制度:通过成立评议监督小组,对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进行监督评议,保证征收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 。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