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租赁合同上应如何标明拆迁相关内容?

我有一份房屋租赁合同,担心之后遇到拆迁的情况引发纠纷,想在合同里写清楚拆迁相关事宜,但不知道具体该怎么写,比如拆迁补偿分配、合同提前终止处理之类的,希望了解下租赁合同上标明拆迁相关内容的具体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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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租赁合同上标明拆迁相关内容,需要考虑多方面的情况,以保障出租方和承租方双方的合法权益。以下从几个重要方面为您阐述具体的标注方式以及相关法律依据。首先,对于拆迁通知和合同终止的约定。应该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如果租赁房屋面临拆迁,出租方应在合理的时间内通知承租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所以在合同里可以这样写,如‘若租赁房屋被列入拆迁范围,出租方应在收到拆迁通知后的[X]日内书面通知承租方,本合同自通知送达之日起[X]日后终止’。这样的约定能让承租方有足够的时间做好搬迁准备。其次,关于拆迁补偿的分配。拆迁补偿通常包括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等。对于承租方而言,可能更关心搬迁补偿和停产停业损失补偿。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在合同中可以明确约定,‘因拆迁导致承租方需要搬迁的,拆迁补偿中的搬迁费归承租方所有;若承租方为经营性用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根据实际经营情况按[具体比例]分配给承租方’。再者,违约责任的约定也很重要。如果一方违反了合同中关于拆迁的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可以在合同中写明,‘若出租方未按约定通知承租方拆迁事宜,导致承租方遭受损失的,出租方应赔偿承租方的实际损失;若承租方在合同终止后拒不搬迁,应按每日[具体金额]向出租方支付占用费’。最后,争议解决方式。在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如因拆迁相关事宜发生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这样能在纠纷发生时,为双方提供明确的解决途径。总之,在租赁合同中详细、明确地标明拆迁相关内容,能有效避免双方在遇到拆迁情况时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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