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死亡后资产如何继承?


当夫妻一方死亡后,其资产继承涉及到多个方面的法律规定。首先,需要明确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哪些是死亡一方的个人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进行继承时,要先将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通常是将共同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才是被继承人的遗产。 对于遗产的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也就是说,如果死亡一方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那么就按照遗嘱的内容来分配遗产。如果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 法定继承有明确的顺序。《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在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时,一般应当均等分配。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举个例子来说,如果夫妻双方有一套价值100万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死亡后,先将房产的一半即50万分给在世的配偶,剩下的50万作为遗产。如果死亡一方有遗嘱指定了这50万的分配方式,就按遗嘱来。若没有遗嘱,这50万就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假如第一顺序继承人只有配偶、一个子女和父母,那么这三个人一般情况下每人可以继承约16.67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