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行政案件中寻衅滋事如何解释?

我和人起了点冲突,对方说我这是寻衅滋事要报警。我不太清楚在行政案件里,寻衅滋事到底是怎么定义的。想了解下,什么样的行为算寻衅滋事,有什么具体标准和界限不?
展开 view-more
  • #寻衅滋事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行政案件中,寻衅滋事是指行为人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毁坏财物、破坏公共秩序,情节尚不构成刑事犯罪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有些人故意做出一些捣乱、惹事的行为,影响了社会的正常秩序,但又还没严重到要判刑的地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斗殴的;(二)追逐、拦截他人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对于“结伙斗殴”,就是指多人一起互相打斗,扰乱公共秩序。“追逐、拦截他人”,是指为了取乐、寻求精神刺激等不健康目的,无故追赶、拦挡他人,给他人的正常生活、工作、学习等造成影响。“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强拿硬要是指以蛮不讲理的手段,强行索要市场、店铺的商品以及他人的财物;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就是随心所欲损坏、毁灭、占用公私财物。而“其他寻衅滋事行为”则是一个兜底条款,涵盖了其他类似的、符合寻衅滋事本质特征,但又没有在前面列举出来的行为。总之,判断是否构成行政案件中的寻衅滋事,要综合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故意、行为方式、行为后果等多方面因素。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