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断徇私枉法是既遂还是未遂?


在探讨如何判断徇私枉法是既遂还是未遂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徇私枉法罪。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 判断犯罪行为是既遂还是未遂,关键在于明确犯罪既遂的标准。对于徇私枉法罪,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中一般认为,该罪是行为犯。行为犯是指只要实施了刑法规定的某种危害行为就构成既遂的犯罪,而不要求必须发生特定的犯罪结果。 在徇私枉法罪中,只要司法工作人员实施了徇私枉法的行为,达到了一定的危害程度,就构成既遂。这里的行为包括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等。例如,司法工作人员通过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其他隐瞒事实、违反法律的手段,故意使无罪的人受到刑事立案、侦查、起诉、审判等,一旦实施了这些行为,不论最终是否导致无罪的人实际受到刑事处罚,都构成徇私枉法罪的既遂。 而未遂则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情况。在徇私枉法罪中,如果司法工作人员已经开始实施徇私枉法的行为,但因为客观原因未能完成该行为,比如在伪造证据的过程中被及时发现制止,导致无法实现使无罪的人受追诉或者包庇有罪的人等目的,那么就可能构成徇私枉法罪的未遂。 相关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该条文明确了徇私枉法罪的构成要件和量刑标准,为判断既遂和未遂提供了基础的法律框架。总之,判断徇私枉法是既遂还是未遂,要结合具体案件事实,看司法工作人员的行为是否符合行为犯既遂的标准,以及是否存在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