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债务怎样偿还才合法?


夫妻共同债务合法偿还,需要先明确哪些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1064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偿还,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也就是说,债权人可以要求夫妻中的任何一方全部偿还债务,偿还债务的一方在偿还后,如果认为债务分担不合理,可以向另一方进行追偿。 如果夫妻双方通过协商对共同债务的分担达成一致,比如约定各自承担一定比例的债务,这种约定在夫妻内部是有效的。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约定不能对抗债权人。除非债权人也同意该约定,否则债权人依然有权要求夫妻任何一方承担全部债务。 在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比如双方的经济状况、债务的产生原因等。 例如,夫妻双方共同签字向银行贷款用于购买家庭住房,那么这笔债务就是夫妻共同债务。银行既可以要求丈夫偿还全部贷款,也可以要求妻子偿还全部贷款。如果夫妻离婚时约定丈夫偿还60%,妻子偿还40%,这个约定在夫妻之间有效,但银行如果不知情,仍然可以要求丈夫或妻子偿还全部贷款。 相关概念: 连带清偿责任:就是债权人可以向多个责任人中的任何一个人要求全部偿还债务,被要求偿还的责任人不能拒绝。 追偿:是指承担了债务偿还责任的一方,根据与另一方的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向另一方要求支付其应当承担的债务份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