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除强制执行?


解除强制执行,通俗来讲就是让法院停止对您财产等采取的强制手段。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几种常见的可以解除强制执行的情形以及依据和相应流程。 第一种情形是执行完毕。当您按照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全部履行完毕时,强制执行自然就会解除。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执行结案的方式包括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全部执行完毕。比如您欠别人钱,按照判决书要求把本金、利息和诉讼费等全部还清,法院就会结束执行程序。 第二种是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如果您和申请执行人在执行过程中,经过协商达成了和解协议,并且按照协议内容履行完义务,也可以解除强制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也就是说,只要合法合规地达成并履行了和解协议,执行就会解除。 第三种是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要是申请执行人主动向法院提出撤回执行申请,法院审查同意后,强制执行也会解除。这是基于当事人对自身权利的处分权,《民事诉讼法》规定了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申请执行人撤回申请就是对其权利的一种处分。 第四种是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如果作为执行依据的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因为某些原因被撤销了,那么强制执行也就失去了依据,必须解除。例如原判决、裁定被上级法院再审后改判,原执行依据就不存在了。 如果符合上述情形之一,您可以向执行法院提交书面申请,说明解除强制执行的理由,并附上相关的证明材料,比如还款凭证、和解协议等。法院在收到申请后会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就会作出解除强制执行的裁定,并送达相关各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