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又在其他公司上班该怎么交个人所得税?
我自己是个体户,同时又在一家公司上班。每个月两边都有收入,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个人所得税该怎么交,是两边分开算还是合并算,具体的计算方式和缴纳流程是怎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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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相关的基本概念。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对于既作为个体户又在其他公司上班获取收入的情况,需要分别看待不同收入类型。 个体户取得的经营所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个体户需要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而在公司上班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公司作为扣缴义务人,会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到了年度终了,取得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纳税人需要办理汇算清缴。你需要将工资薪金等综合所得和个体户的经营所得分开核算应纳税额。在办理汇算清缴时,综合所得在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经营所得在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这样就能准确缴纳个人所得税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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