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跨区域企业所得税如何预缴?

我有一家跨区域经营的企业,不太清楚企业所得税该怎么预缴。不知道预缴的流程是怎样的,依据什么标准来预缴,是按照总公司还是分公司的情况来计算呢?希望了解一下相关的规定和操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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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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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区域企业所得税的预缴涉及到一些特定的规则和流程,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对于跨区域经营的企业,其所得税预缴一般依据《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来执行。汇总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统一计算,是指总机构统一计算包括汇总纳税企业所属各个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在内的全部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 在预缴时,总机构应按照上年度分支机构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三个因素计算各分支机构分摊所得税款的比例;三级及以下分支机构,其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统一计入二级分支机构;三因素的权重依次为0.35、0.35、0.30。具体计算公式为:某分支机构分摊比例=(该分支机构营业收入/各分支机构营业收入之和)×0.35+(该分支机构职工薪酬/各分支机构职工薪酬之和)×0.35+(该分支机构资产总额/各分支机构资产总额之和)×0.30。 总机构应将本期企业应纳所得税额的50%部分,在每月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就地申报预缴。总机构应将本期企业应纳所得税额的另外50%部分,按照各分支机构应分摊的比例,在各分支机构之间进行分摊,并及时通知到各分支机构;各分支机构应在每月或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就其分摊的所得税额就地申报预缴。 同时,跨区域经营的企业在预缴申报时,还需要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各分支机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表(或年度财务状况和营业收支情况)和分支机构参与企业年度纳税调整情况的说明等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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