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的风险该如何防范?


在商业活动中,买卖合同是一种常见的合同形式,然而其中也存在着各种风险。了解并采取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对于合同双方来说都至关重要。 首先,要做好合同主体资格审查。在签订买卖合同前,必须对对方的主体资格进行全面审查。对于自然人,要查看其身份证件,确认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对于法人或其他组织,要审查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文件,确保其具备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同时,要注意核实对方的授权代表身份,查看其授权委托书,明确其权限范围。 其次,合同条款的明确和细化也十分关键。合同条款是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依据,必须明确、具体、完整。合同中的标的条款要详细描述标的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内容,避免产生歧义。质量条款应明确质量标准、验收方式、质量异议期限等。价款或报酬条款要明确金额、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条款要清晰,明确交货时间、地点、运输方式等。违约责任条款要具体,约定违约方应承担的责任方式和赔偿金额,以保障合同的顺利履行。 再者,履行过程中的风险防范也不可忽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同时密切关注对方的履行情况。在交货环节,要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方式交付货物,并保留好相关的交货凭证。在付款环节,要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价款,避免逾期付款。如果发现对方有违约行为,要及时采取措施,如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对方整改、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等。同时,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如合同、交货凭证、付款凭证、往来函件等,以备不时之需。 另外,还要关注不可抗力和情势变更的情况。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自然灾害、战争等。根据《民法典》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情势变更是指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最后,选择合适的争议解决方式。在合同中应明确约定争议解决方式,如协商、仲裁或诉讼。协商是解决争议的首选方式,通过友好协商,双方可以达成一致意见,解决争议。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选择仲裁或诉讼。仲裁具有专业性、高效性、保密性等优点,但仲裁裁决一般是终局的。诉讼则具有权威性、公正性等优点,但诉讼程序相对复杂,时间较长。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争议解决方式。 总之,买卖合同的风险防范需要从合同签订前、签订过程中、履行过程以及争议解决等多个环节入手,全面、细致地做好各项工作,以降低风险,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