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程序该怎么走?


诉讼离婚,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双方无法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一致,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处理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 首先是起诉阶段。原告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起诉状中要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比如请求判决离婚、分割财产、确定子女抚养权等)以及事实和理由(阐述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同时,要准备好能证明夫妻关系、感情状况、财产情况、子女情况等的证据,比如结婚证、房产证、银行流水、子女出生证明等。 接着是受理阶段。法院收到起诉状后,会进行审查。如果符合起诉条件,法院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如果不符合起诉条件,会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然后进入审理阶段。审理一般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步骤。审理前,法院会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要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之后,法院会组织调解,这是诉讼离婚的必经程序。调解可能会有三种结果:调解后双方和好,原告撤诉;调解后双方达成离婚协议,法院制作调解书,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调解无效,进入开庭审理。开庭审理时,双方要进行法庭调查、辩论等环节,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来查明事实。 最后是判决阶段。法院会根据庭审情况进行判决。如果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会判决准予离婚;如果认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可能会判决不准离婚。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