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然殴打别人会怎么处理?
我跟人起了冲突,一时冲动公然把对方给打了,现在心里很慌,不知道这种情况法律上会怎么处理我,会不会很严重啊,我想了解清楚这种公然殴打的行为会面临什么样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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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然殴打别人这种行为,在法律上的处理会根据情节的轻重来决定。 首先,如果情节比较轻微,没有造成严重伤害后果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这里的“情节较轻”一般是指殴打行为没有造成明显的身体损伤,或者双方冲突是因为一些小事引起且很快平息等情况。比如说两人因为排队插队发生口角,一方动手推搡了另一方几下,没有造成淤青、伤口等明显伤害,这种就可能被认定为情节较轻。 要是殴打行为造成了他人身体的一定损伤,达到了轻伤及以上程度,那就不仅仅是违反治安管理的问题了,而是会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比如,打人者使用凶器将对方打伤,经过法医鉴定构成轻伤,那么打人者就可能会被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不管是受到治安处罚还是刑事处罚,打人者都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也就是说,被打的人因为受伤去医院看病花的钱、请假不能上班少挣的钱等,打人者都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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