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治疗费用自己垫付后怎么报销?

我之前受了工伤,治疗的时候费用是自己先垫付的。现在伤好得差不多了,想把这些费用报销了,但是不太清楚具体的报销流程和要求。想问下这种情况该怎么去操作,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找哪个部门办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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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职工自己垫付了工伤治疗费用后,是可以进行报销的。下面为你详细介绍报销的流程及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要确定是否属于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规定了视同工伤的情形。只有被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治疗费用才能够进行报销。 接下来是申请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申请时需要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诊断病历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等材料。 工伤认定完成后,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最后进行报销。等上述流程完成后,就可以携带相关材料去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垫付的工伤治疗费用。所需材料一般包括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医院的收费票据、费用清单、病历等。社保经办机构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就会按照规定进行报销。 总之,工伤治疗费用自己垫付后报销是有一套完整流程的,职工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步骤和要求来操作,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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