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没还完夫妻离婚怎么改名?
我和配偶有套房子还在还房贷,现在我们打算离婚,想把房子改名到一方名下。但不知道在房贷没还完的情况下该怎么操作,需要什么手续,会不会很麻烦,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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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贷没还完的情况下夫妻离婚想要对房屋进行改名,这是很多离婚夫妻会遇到的问题。这里涉及到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首先是夫妻共同债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房贷,一般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都有偿还的责任。其次是房屋产权变更,改名实际上就是房屋产权的变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于有房贷的房屋改名问题,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将房屋归一方所有并进行改名,从法律上来说是可行的,但在实际操作中,因为房屋处于抵押状态,银行作为抵押权人,需要得到银行的同意。 通常情况下,银行出于风险考虑,可能会要求提前还清贷款或者提供其他担保。因为房贷没还完意味着房屋还处于抵押状态,银行对房屋有抵押权,改名可能会影响银行的债权安全。如果银行同意改名,那么夫妻双方需要携带离婚协议书、离婚证、房产证等相关材料到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产权变更手续。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通过法院判决的方式确定房屋归属,法院的判决书也具有法律效力,拿到判决书后同样可以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改名,但前提依然是要解决好银行贷款的问题。总之,房贷没还完夫妻离婚改名是一件比较复杂的事情,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并按照法律规定和银行要求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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