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当月既有工资又有劳务报酬该如何申报个税?

我这个月除了在公司正常上班拿工资,还接了个兼职有劳务报酬。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该怎么申报个税,是分开报还是合并报呢?申报流程是怎样的?希望懂的人能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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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税申报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当月既有工资又有劳务报酬时申报个税,需要先了解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这两个概念。工资、薪金所得,就是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像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其中,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也就是说,劳务报酬所得在计算收入额时,要先扣除20%的费用。 在预扣预缴环节,工资、薪金所得由扣缴义务人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扣缴申报。劳务报酬所得则由扣缴义务人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 到了年度汇算清缴时,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这四项所得合并为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纳税人需要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并报送《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如果有两处及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可自主选择向其中一处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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