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被驳回后如何进行复审?
商标注册被驳回后进行复审,是商标申请人维护自身权益的一种法律途径。下面为你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首先,要了解商标驳回复审的概念。当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时,申请人如果不服该决定,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评委重新审查商标是否符合注册条件。这是给予申请人的一次再次争取商标注册成功的机会。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复审的流程大致如下:第一步,在收到商标驳回通知书后的15天内,准备好复审申请书等材料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申请。申请书要说明复审的理由,比如认为商标局驳回理由不成立,自己的商标具有显著性、不与他人在先商标冲突等。第二步,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后,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看是否符合受理条件。如果不符合,可能会要求补充材料或者不予受理。第三步,通过形式审查后,进入实质审查阶段。商评委会全面审查商标的各个方面,包括商标的显著性 、是否违反禁用条款、是否与在先权利冲突等。第四步,根据审查结果做出决定。如果复审成功,商标将进入初步审定公告阶段;如果复审失败,申请人若不服还可以向法院起诉。
在准备复审材料时,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复审理由。比如,如果以商标具有显著性为由复审,可以提供使用该商标的产品销售数据、广告宣传资料、市场知名度证明等。同时,要清晰、有条理地阐述复审理由,让商评委能够理解你的观点。需要注意的是,复审有一定的成功率,但不是百分之百的,具体要根据商标的实际情况和提供的证据等因素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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