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赡养协议怎么撤销?


公证赡养协议是可以撤销的,但必须要满足法定的可撤销事由才行。 首先,什么是可撤销事由呢?简单来说,如果在签订协议的时候,双方存在重大误解,比如对赡养的具体方式、时间等重要内容理解错了,导致签了协议,这种情况就可能构成可撤销事由;要是一方用欺骗手段,让对方在不清楚真实情况、违背自己意愿的状态下签了协议,这也是可撤销的;还有,要是一方或者第三方通过威胁、恐吓等不正当方式,强迫对方违背真实意愿签协议,同样可以撤销。 相关法律依据有《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另外,如果受赠人存在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却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情形,赠与人也可以撤销赠与。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这些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且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 在确定有可撤销事由后,撤销的途径主要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选择时,要考虑效率、成本以及证据充分性等因素。要是情况紧急或者涉及较大利益,一般建议直接向法院申请撤销。 相关概念:(重大误解: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欺诈:是指以使人发生错误认识为目的的故意行为。胁迫:指为达到非法的目的,采用某种方法造成他人精神上的巨大压力或直接对他人肉体施加暴力强制的行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