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的赠与合同还能撤销吗


公证的赠与合同一般情况下是不能撤销的。这里涉及到一个法律概念叫“任意撤销权限制”,简单来说,正常情况下赠与人在把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是可以撤销赠与的,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就不能随便这么干了,这就是对任意撤销权的限制,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可撤销赠与的规定 。 不过呢,也有特殊情况,在这些法定情形下,即使赠与合同经过了公证,赠与人依然可以撤销赠与。 第一种情形是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比如说受赠人对赠与人进行人身伤害,或者侵害赠与人近亲属重要财产权益等行为,这种严重侵害行为发生后,赠与人就有权撤销赠与。这是为了保护赠与人及其近亲属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的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第二种情形是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却不履行。比如赠与人年老体弱需要受赠人照顾,而受赠人有能力照顾却不管不顾,这种情况下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这里要求受赠人不仅有扶养义务,还得有扶养能力却不履行才行,要是受赠人本身没有扶养能力,那就不产生赠与人撤销赠与的权利,同样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第三种情形是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比如赠与合同中约定受赠人要做某件事,赠与人交付财产后,受赠人却不按约定去做,这时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这也是《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所规定的。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也就是说在知道这些可以撤销的情况后,赠与人要在一年时间内行使这个权利,不然就可能失去撤销的机会了。 相关概念: 任意撤销权限制:就是对赠与人原本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前可随意撤销赠与这一权利的约束,像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就不能随意撤销,这就是一种限制。 法定撤销权:是法律明确规定在特定情形下,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的权利,具体情形就是上面提到的三种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