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离婚时孩子18岁怎么判?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孩子已经18岁了。我们不太清楚在法律上对于18岁孩子的抚养权会怎么判,孩子自己也很迷茫,不知道以后跟谁生活。想了解一下法律是如何规定这种情况的,以及孩子的意愿在其中起到什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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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案件中,当涉及到孩子抚养权的判定时,孩子的年龄是一个关键因素。对于18岁的孩子,在法律上的判定情况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分析。 首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18岁在法律上属于成年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成年人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这意味着18岁的孩子已经具备独立思考和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的能力。 在离婚案件里,对于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判定,法院通常会综合考虑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以及孩子的意愿等因素,以保障孩子能在健康、稳定的环境中成长。但对于18岁的成年子女,由于其已经成年,父母在法律上不再有法定的抚养义务。 从实际情况来看,法院一般不会再对成年子女的抚养权进行判决。因为成年子女可以自主决定自己的生活和居住安排。他们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与父母中的一方共同生活,或者选择独立生活。即使父母双方就孩子的生活安排存在争议,法院也不会像处理未成年子女抚养权问题那样进行强制判定。 不过,虽然父母对18岁的成年子女没有法定抚养义务,但如果孩子正在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因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父母仍需承担必要的抚养费用。这种情况下,父母双方可以协商承担费用的方式和金额,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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