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后要如何起诉?


拆迁后如果要起诉,以下是详细的步骤和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要确立被告。一般来说,作出拆迁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不履行补偿协议义务的一方可能成为被告 ,简单讲就是要明确告谁。 其次,准备相关材料。一方面要起草起诉状,起诉状里要清楚写明自己的诉讼请求,比如要求合理补偿、确认拆迁行为违法等,还要说明事实和理由,也就是为什么要起诉。另一方面,要准备证明材料,像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证,这能证明房子是你的;证明房屋结构、性质、建筑面积等的证据,这些可以帮助确定房屋原本情况;如果房屋所有权证上的人和主张权利的被拆迁人不一样,得提交证明自己有接受补偿安置权利的证据;房屋被拆除时间的证据;已达成拆迁补偿协议的,要提交协议;经过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裁决的,提交裁决书;还有拆迁许可证、房屋拆迁公告及张贴公告的照片资料、新建建筑物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房屋被拆除前的面积丈量报告、支付补偿金等费用的凭证、提供过渡时期临时用房的证据、安置房屋的平面图等相关材料 。 然后,选择合适的诉讼途径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通常拆迁纠纷可以向房屋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般来说,如果拆迁程序存在明显违法行为,比如没有合法的拆迁许可证就进行拆迁,这种情况通过行政诉讼起诉比较合适;要是只是对拆迁补偿等问题有异议,也可以先选择行政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满意再提起行政诉讼 。 另外,《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签订以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最后,按照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相关概念: 行政诉讼:就是老百姓认为行政机关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向法院起诉行政机关,让法院来评评理,看看行政机关的行为合不合法。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主管行政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