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间需要注意什么?


在试用期间,有多个重要方面需要我们注意。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是关于试用期的期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这就意味着,公司不能随意设定试用期的时长,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执行。 其次是薪资待遇问题。《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也就是说,公司给试用期员工支付的工资是有下限要求的,不能过低。比如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是每月2000元,那么试用期工资就不能低于这个数。 再者是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这保障了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就业稳定性,公司不能无缘无故辞退试用期员工。 另外,试用期员工也享有一些法定的权益,如社会保险权益。《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所以,即使在试用期,公司也应该为员工缴纳社保。 最后,员工在试用期也要注意自身的工作表现。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同时,如果发现公司存在违法行为,要及时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可以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