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协议纠纷如何打官司?


如果遇到房屋拆迁协议纠纷想要打官司,以下是详细的步骤和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是确定管辖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房屋拆迁协议纠纷通常要向房屋所在地的法院起诉。这是因为房屋作为不动产,当地法院对其情况更为熟悉,便于审理案件。 接着要确定原被告主体信息。明确谁是拆迁方和被拆迁方,以及双方具体的争议焦点是什么。比如是对补偿金额有异议,还是对拆迁的时间安排有分歧等,这是后续打官司的基础。 然后准备起诉材料。常见的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件、起诉书、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征收决定、征收补偿方案等。如果涉及到一些特殊情况,比如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所有人与主张权利的被拆迁人不同,还需要提交证明拆迁人对于被拆迁房屋享有接受补偿安置权利的证据等。这些材料要尽可能详尽、准确,才能更好地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 之后向法院提交立案申请,将准备好的材料交给选定的管辖法院,请求法院受理案件。现在很多法院都支持网上立案,十分便捷。法院在收到申请后会进行审核,确定审核无异议的就会受理案件。 案件受理后,可能需要缴纳案件受理费,具体费用根据案件的性质和标的额等情况而定,这是启动诉讼程序的必要条件之一。 法院受理案件后,会通知双方。接下来就是等待法院送达开庭公告,法院一般会在七个工作日内通知双方开庭时间。开庭当日,当事人要带齐资料到庭进行辩论质证。 法庭审理阶段包括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法庭调查阶段,当事人可以陈述情况,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等。法庭辩论时,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先发言,然后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如有第三人,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也可以发言或者答辩,之后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最后,法庭辩论终结后,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法院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就会及时判决。如果一方不履行判决内容,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相关概念: 专属管辖:指法律强制规定某些特殊类型的案件只能由特定的法院管辖,其他法院无管辖权,比如这里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就是专属管辖的一种。 诉讼代理人:是指以当事人一方的名义,在法律规定内或者当事人授予的权限范围内代理实施诉讼行为,接受诉讼行为的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