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识非法同居关系以及如何进行相关诉讼?


在法律领域,非法同居关系一般指的是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不过自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我国法律就不再承认事实婚姻,现在没有办理结婚登记而共同生活,一般按同居关系处理。 对于同居关系的认识,首先要明确它与合法婚姻是有本质区别的。合法婚姻是男女双方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后所形成的婚姻关系,受到法律的全面保护。而同居关系,法律对其保护相对有限。例如在财产方面,合法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分割。但在同居关系中,各自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如果是双方共同购置的财产,则按照一般共有财产处理,也就是根据双方的出资等情况来确定各自的份额。 在子女抚养问题上,无论是合法婚姻还是同居关系所生的子女,都享有同等的权利。非婚生子女的生父和生母,都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中有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关于非法同居关系的诉讼,如果是单纯的解除同居关系,法院一般不予受理。但如果涉及到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纠纷等问题,法院是会受理的。当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时,首先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比如要求分割哪些财产、子女由谁抚养等)以及事实和理由。然后按照法院的通知参加诉讼,在庭审过程中,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比如财产的购买凭证、子女的出生证明等。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和查明的事实进行判决。总之,在处理非法同居关系相关的诉讼时,要依据法律规定,合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