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非法拆迁该如何起诉或申诉征收?


如果遭遇非法拆迁,在起诉或申诉征收方面有以下要点: 首先是起诉途径。非法拆迁起诉一般是提起行政诉讼,因为拆迁行为大多是行政机关作出的。在《行政诉讼法》里规定,起诉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被告人数提出副本。要是书写起诉状有困难,也能口头起诉。 在起诉前,要做好准备工作。一是确定被告,通常实施拆迁行为的行政机关就是被告。比如政府下属的“拆迁办公室” 既是拆迁人又是裁决者的情况,人民政府就可能成为被告;还有政府或土地管理局设立的临时机构,像“拆迁指挥部” 既是拆迁人也是裁决者,以及政府专门成立的土地储备中心作为派遣人,由政府做出裁决等情况,政府都会成为房屋拆迁行政诉讼的被告。二是收集证据,像拆迁现场的照片、视频,政府发布的相关文件、通知等,这些证据能有力支撑您的诉求。 然后讲讲申诉。可以向相关政府部门申诉,比如上级政府的信访部门,向他们反映非法拆迁的情况并要求处理。 另外,要注意时效问题。一般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起诉。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相关概念: 行政诉讼:就是老百姓常说的“民告官”,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活动。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主管行政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