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拆迁该如何起诉房屋征收?


在农村,如果要起诉房屋征收,首先要清楚相关法律规定。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签订以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起诉房屋征收,一般有以下步骤: 第一步是确定被告。涉及其补偿权益的争议案件,被告方可能包括市、县级人民政府,甚至可能涉及拆迁方及受害方。若因拆迁决策不满而提出行政诉讼,作出该拆迁决策的市或县人民政府即为被告 。 第二步是撰写起诉状、准备相关证据材料。起诉状要明确诉求和事实依据。证据材料方面,像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证;证明被拆除房屋的结构、性质、建筑面积等证据;若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所有人与主张权利的被拆迁人不同,还需提交证明拆迁人对于被拆迁房屋享有接受补偿安置权利的证据;证明房屋被拆除时间的证据等都很重要。 第三步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携带起诉状和相关证据,并且按照被告人数提交起诉状副本。如果书写起诉状存在困难,也可以选择口头起诉,由法院工作人员记录相关信息,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另外,需要注意诉讼时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相关概念: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活动。 管辖权: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