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告儿子不履行赡养义务?


要告儿子不履行赡养义务,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首先,准备相关证据材料。这包括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以及居住所在地的相关证明文件,用以证明自己的身份和居住情况;还需要能证明双方之间存在赡养关系的直接证据,例如出生证明等;提供被赡养人的身体状况(如医院的诊断证明,说明自己身体欠佳、生活不能自理等情况)、经济条件(如收入证明、财产状况说明等,表明自己生活困难)及居住环境的详细说明;另外,要提供关于儿子对被赡养人的实际赡养行为的具体信息(如:时间、地点、频率等),或者是儿子没有按规定履行赡养义务的相关证明材料,比如证人证言、聊天记录等;还需了解儿子的收入水平、居住环境等方面的情况,可通过银行流水、房产证明等资料来证实。 其次,撰写起诉状。在起诉状中,要明确原告(即被赡养人)和被告(即未尽赡养义务的儿子)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方式等;清楚地陈述诉讼请求,比如要求儿子每月支付一定数额的赡养费、定期看望照顾自己等;详细说明事实和理由,阐述儿子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具体情况和对自己生活造成的影响。 然后,选择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诉讼材料。一般来说,可以向被告住所地(即儿子的常住地址)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几个子女不在一个地方,也可以向原告(老人)所在地法院起诉。提交的材料包括起诉状、证据材料等,法院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若符合起诉条件,就会予以立案受理。 接着,等待法院通知并参加庭审。法院立案后,会按照法定程序安排开庭时间,并通知双方当事人。在庭审过程中,原告需要陈述案件事实、出示证据,接受法庭的调查和询问;被告也有权利进行答辩、质证等。双方可以在法庭的主持下进行辩论,充分表达自己的观点和诉求。 最后,等待法院判决并执行。法院会根据查明的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判决。如果判决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儿子就应当按照判决书的规定履行赡养义务。如果儿子拒绝履行,原告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届满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如查询、冻结、扣划儿子的财产等,以保障原告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方面,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同时,《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