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正确看待微信遗嘱功能?
我最近了解到微信有遗嘱功能,感觉挺新奇的。自己也有一些财产,以后可能也需要立遗嘱。就是不太清楚这个微信遗嘱功能到底靠不靠谱,它在法律上是怎么认定的。想问问到底该如何看待微信遗嘱功能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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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遗嘱功能是在微信小程序里的一种留言服务,比如“幸福留言”小程序,用户能输入基本信息后留言、上传或录制视频、音频和图片,还能选择发送方式和递送日期 。但从法律角度来看,微信遗嘱不具有法律效力。 我国《民法典》规定,遗嘱是要式法律行为,共有六种合法有效的形式,分别为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自书遗嘱得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 微信遗嘱虽然形式类似自书遗嘱,却不符合自书遗嘱需亲笔书写的要求,立遗嘱人把意思表示以电子形式仅展示于数据端,不符合任何一种法定遗嘱形式,所以在法定形式上会被归为无效遗嘱。它更多的是像一个普通微信用户的留言板或电子信件,只能作为情感寄托,不能真正用于遗嘱继承等涉及财产分配等法律事务。 如果想要立遗嘱确保其法律效力,建议按照法定形式要求来制作遗嘱,比如手写一份符合自书遗嘱要求的遗嘱,或者找专业人士协助按照代书遗嘱等法定形式来订立。这样才能保障遗嘱在未来财产分配等法律事务中能发挥应有的作用,避免因不符合法律规定导致遗嘱无效带来的麻烦。 相关概念: 要式法律行为:指法律规定应当采用某种特定形式或程序才能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也就是说如果法律对某些民事法律行为在方式上作了特别规定,就必须按照规定的形式或程序来进行,否则行为可能不成立或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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