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案立案后怎么撤案?


在强制执行案件中,撤案是一个涉及到法律程序和当事人权益的重要事项。下面我们详细来了解一下强制执行案立案后如何撤案。 首先,我们要明白撤案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存在多种可以终结执行程序的情形。比如申请人撤销申请,当申请人主动放弃强制执行的权利时,法院可以裁定终结执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这意味着执行的依据不存在了,执行程序自然也应终结;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这种情况下执行无法继续进行;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因为权利主体不存在了,执行也就没有意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执行客观上无法实现等。 如果是申请人要撤案,也就是主动撤销强制执行申请,一般需要向法院提交书面的撤销执行申请书。在申请书中,要明确表达撤销强制执行的意愿,同时最好说明撤销的原因,比如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等。需要注意的是,一旦提交撤销申请,意味着你暂时或永久放弃了通过法院强制执行来实现权益的权利。 当法院收到申请人的撤销申请后,会进行审查。如果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会作出终结执行的裁定。这个裁定具有法律效力,标志着该强制执行案件的执行程序结束。 如果是因为其他法定情形导致撤案,比如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这种情况下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依职权作出终结执行的裁定。法院会对相关的事实和证据进行审查核实,确保撤案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在撤案后,如果出现新的情况,比如被执行人未按照和解协议履行义务,申请人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可以再次申请强制执行。再次申请时,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和材料,证明被执行人存在违约行为等情况。 总之,强制执行案立案后的撤案需要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无论是申请人主动撤案还是因法定情形撤案,都要确保整个过程合法合规,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司法程序的严肃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