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调解书怎么写?


医疗纠纷调解书是医疗纠纷双方就争议事项达成一致解决意见而制作的书面协议,它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能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医疗纠纷调解书的写法。 首先是标题,一般直接写“医疗纠纷调解书”,让人一看就知道这份文书的性质。 接下来是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要写清楚患方和医方的相关情况,患方要写明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电话等;医方要写明医疗机构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联系电话等。这部分信息能明确参与调解的主体是谁。 然后是引言部分,需要简要说明医疗纠纷的发生经过。比如患者何时在该医疗机构就医,因为什么疾病进行了什么治疗,之后出现了怎样的争议情况等。简单概括纠纷的来龙去脉,让阅读者能快速了解事情的大致情况。 核心部分是双方达成的协议内容。这是调解书最重要的部分,要详细、明确地写清楚双方就纠纷解决达成的一致意见。比如医方是否给予患方经济赔偿,如果有赔偿,要写清楚赔偿的金额、支付方式(是一次性支付还是分期支付)以及支付的时间节点等;还可能涉及到对患者后续治疗的安排,如是否免费提供一定的康复治疗等。协议内容一定要具体、可操作,避免模糊不清产生后续的争议。 同时,在协议中还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例如患方在接受赔偿后,可能需要放弃就该医疗纠纷再进行其他形式的索赔等权利;医方则有按照协议约定支付赔偿款、提供后续服务等义务。 此外,还需要有违约责任的条款。即如果一方不履行协议约定的内容,要承担怎样的责任。比如医方未按时支付赔偿款,需要承担一定的逾期利息等;患方违反协议约定继续索赔,可能要返还已获得的赔偿款等。这能约束双方遵守协议。 最后是尾部,双方当事人要签字或盖章,如果是患者本人签字,直接签即可;如果患者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能需要其法定代理人签字。医方则要加盖医疗机构的公章。还要注明调解书签订的日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条款。医疗纠纷调解书本质上也是一种合同,所以也应包含这些基本要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