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异议由两个人提出时怎么写?


当两个人共同提出执行异议时,首先要了解执行异议的概念。执行异议是指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不同的意见,并主张实体权利。这就好比在一场执行行动中,案外人觉得执行的东西和自己有关系,自己有权利对此表达看法。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下面来说执行异议书的具体写法: 首部部分,要依次写明文书名称“执行异议书”,然后写清异议人的基本情况。这里因为是两个人,要分别写清楚各自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如果异议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要写清其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还需写明申请执行人以及被执行人的基本情况,内容与异议人基本情况一致。 正文部分,这是核心内容。首先要写清请求事项,明确提出停止或变更执行的具体请求。比如,是要求停止对某套房屋的执行,还是变更执行的金额等。接着阐述事实与理由,详细说明异议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的事实依据。比如,说明该执行标的是异议人共同出资购买的,有出资证明等相关证据。同时,引用相关法律条文,如《民事诉讼法》中关于执行异议的规定,来支持自己的请求。 尾部部分,要写明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一般是负责执行的法院。由异议人签名,因为是两个人,两人都要签名。注明申请日期。另外,在附项中,要附上相关证据的名称、份数,并按编号顺序附于执行异议书后。这样一份完整的由两个人提出的执行异议书就写好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