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写离婚协议书才具有法律效力?


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要使离婚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 首先,从内容上看,离婚协议书应当包含以下主要内容。一是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这是离婚协议书的核心内容,明确表明双方是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决定结束婚姻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二是子女抚养问题,包括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的数额及支付方式、探视权的行使等。例如,双方可以约定孩子归一方抚养,另一方每月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直至孩子年满十八周岁或独立生活为止,并明确探视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三是财产及债务处理,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明确的分割,包括房产、车辆、存款、股票等;同时也要对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进行清晰的界定和处理。比如,明确哪套房产归谁所有,剩余房贷由谁承担等。 其次,在形式上,离婚协议书必须是书面形式。并且由夫妻双方签字或盖章,这表示双方对协议内容的认可和同意。同时,在办理离婚登记时,需要将离婚协议书提交给婚姻登记机关备案。 再者,签订离婚协议书的主体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应当是能够独立表达自己的意愿,理解协议内容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的成年人。如果一方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是无效的。 另外,离婚协议书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例如,不能通过协议约定逃避应承担的债务,或者侵犯他人的财产权益等。如果协议内容违反法律规定,那么该部分内容是无效的。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协议书只有在夫妻双方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才生效。在办理离婚登记前,即使双方已经签订了离婚协议书,任何一方都可以反悔,此时离婚协议书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所以,在签订离婚协议书时,双方应当谨慎考虑,确保协议内容是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如果对离婚协议书的撰写还有疑问,也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以保障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