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写遗嘱才有法律效力?


要使遗嘱具有法律效力,需从多个方面来把握。下面我们将详细介绍遗嘱有效的要件。 首先是遗嘱人需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这意味着遗嘱人在订立遗嘱时,要能够清楚地认识自己的行为和后果,头脑清醒。比如,精神病人在发病期间所立的遗嘱就是无效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这是因为他们无法准确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愿,所以法律不认可他们所立遗嘱的效力。 其次,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也就是说,遗嘱内容要完全出自遗嘱人的内心想法,不能受到他人的胁迫、欺骗。例如,如果有人威胁遗嘱人按照自己的意愿写遗嘱,这样的遗嘱是无效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这些规定都是为了确保遗嘱体现遗嘱人的真实意愿。 再者,遗嘱内容要合法,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比如,遗嘱不能处分国家、集体或他人的财产。如果遗嘱人将不属于自己的房产通过遗嘱进行处分,那么这部分内容是无效的。《民法典》对财产的处分有明确规定,遗嘱只能处分遗嘱人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 另外,遗嘱的形式也要符合法律规定。《民法典》规定了多种遗嘱形式,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不同的遗嘱形式有不同的要求。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口头遗嘱是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公证遗嘱则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最后,见证人要符合法律规定。并不是任何人都可以作为遗嘱见证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规定了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的人员范围,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这是为了保证见证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总之,要使遗嘱具有法律效力,必须满足遗嘱人有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形式符合规定以及见证人适格等条件。在订立遗嘱时,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确保遗嘱的有效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