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人力资源伤残鉴定属于什么?

我在工作中受了伤,听说可以做人力资源伤残鉴定,但不太清楚它到底属于什么类别。我想了解下这个鉴定是属于行政范畴,还是司法范畴,或者其他什么类别呢?对我后续的赔偿等事宜有什么影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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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人力资源伤残鉴定主要涉及劳动能力鉴定,一般是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来进行,这属于劳动保障行政领域的事项。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这个鉴定对于劳动者意义重大,它是确定工伤赔偿标准的重要依据。例如,根据鉴定出的伤残等级,劳动者可以享受相应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工伤保险待遇。同时,它也是衡量劳动者因工伤导致劳动能力受损程度的关键指标,有助于保障劳动者在因工伤无法正常劳动时能获得合理的经济补偿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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