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是进行伤残鉴定还是劳动鉴定?
我在工作中受了伤,现在涉及到鉴定的问题。我不太清楚工伤鉴定这块,是应该去做伤残鉴定呢,还是劳动鉴定?这两者有啥区别,对我后续的赔偿啥的会有影响吗?我就想弄明白到底该做哪种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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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伤相关事务中,伤残鉴定和劳动鉴定其实有着不同的含义和用途,我们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选择合适的鉴定方式。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伤残鉴定和劳动鉴定的概念。伤残鉴定一般是指在人身损害赔偿等领域,对受伤者的伤残程度进行评定,以此来确定赔偿的数额等。而劳动鉴定,在工伤的语境下,主要指的是劳动能力鉴定,它是对工伤职工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进行等级鉴定。 对于工伤情况,通常要先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工伤赔偿的重要依据,它关系到工伤职工可以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比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伤残鉴定在工伤中使用相对较少,但在一些特定情况下也会涉及。比如,如果工伤职工同时还存在其他侵权行为导致的损害,可能会需要进行伤残鉴定来确定侵权方的赔偿责任。不过,工伤赔偿主要还是以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为基础。 所以,对于工伤来说,一般优先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它能更好地保障工伤职工在工伤保险方面的权益。如果涉及其他民事侵权赔偿等情况,再考虑是否需要进行伤残鉴定。总之,要根据具体的法律关系和实际需求来合理选择鉴定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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