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高利贷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我之前借了一笔钱,感觉利息高得离谱,怀疑是非法高利贷。我想知道这种非法高利贷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到什么程度可以去报案让警方处理,好判断我这笔借款是不是符合立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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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高利贷并不是一个确切的法律术语,在司法实践中,涉及非法高利贷的行为可能会触犯多种罪名,以下为您介绍常见罪名的立案标准: 首先是非法经营罪。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违反国家规定,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者超越经营范围,以营利为目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这里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是指2年内向不特定多人(包括单位和个人)以借款或其他名义出借资金10次以上。个人非法放贷数额累计在20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放贷数额累计在1000万元以上的;个人违法所得数额累计在80万元以上的,单位违法所得数额累计在400万元以上的;个人非法放贷对象累计在5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放贷对象累计在150人以上的等情况,属于“情节严重”。 其次是高利转贷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构成高利转贷罪。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或者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高利转贷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高利转贷的,应予立案追诉。 此外,如果在放高利贷过程中,存在暴力催收等行为,还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等其他罪名,其立案标准则根据相应罪名的规定来判断。例如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轻伤以上后果的,就达到故意伤害罪的立案标准;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就可能构成非法拘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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