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司辞退员工工资标准如何计算?

我被公司辞退了,但是不太清楚工资该怎么算。公司是突然通知辞退我的,也没提前说。我想知道这工资是按正常上班算,还是有额外补偿?具体的计算标准是怎样的呢?希望懂法律的朋友帮我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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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公司辞退员工时,工资的计算方式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下面我们分不同情况进行详细说明。 首先,正常工资部分。员工在被辞退前实际工作的天数,公司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这是员工应得的劳动报酬,无论辞退原因是什么,公司都必须支付。例如,小李月工资为 5000 元,每月按 21.75 天计算工作日,他在本月工作了 10 天被辞退,那么他这 10 天的工资就是 5000÷21.75×10 ≈ 2298.85 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其次,如果公司是违法辞退员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比如小张在公司工作了 3 年 5 个月,月平均工资为 6000 元,公司违法辞退他,那么公司应支付的赔偿金就是 6000×3.5×2 = 42000 元。 最后,如果公司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即(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这种情况下辞退员工,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还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同前面提到的第四十七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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